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制定的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、家庭住址迁移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,可申请转学。《实施细则》还规定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。义务教育阶段一、二、六和九年级不予留级。
小学生不能通过转学,从小学二年级留级到一年级就读。您小孩在原先学校取得的学籍号也不能消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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